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校历安排和工作实际,现将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(周六)-5月5日(周三)。4月25日(周日)和5月8日(周六)上班。4月25日补周一课程,5月8日补周二课程。
二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,提醒师生注意卫生、交通、出行安全。
三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加强校园巡视,加强重点部位防范。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。
防控办、党院办
2021年4月19日